車市「新」商機 拚年增10萬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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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會預期,實施後1年可望增加10萬輛新車銷售,提高GDP約0.416個百分點,在馬政府拚經濟的考量下,是最佳時機。 公會指出,目前整體景氣相當不振,消費者購車意願相當低,正值馬政府拚經濟時候,如果政府能夠獎勵汰舊換新,不僅對汽車銷售有幫助,對整體經濟有助益,是最直接有效的政策。此外,近日司馬庫斯的車禍事件,也更印證中高齡車的安全疑慮,汰換舊車確有多重的效用。 目前國內13年以上的汽車有255萬輛,10年以上有345萬輛,高齡車比例分別為36.2%及49%,較新加坡13年以上汽車2.7%、10年以上汽車3%,以及英國13年以上汽車佔總數9.2%,台灣的汽車車齡遠高於其他先進國家。 公會指出,政府可仿照2009年減徵汽機車貨物稅,推行15年以上老舊車輛汰舊換新政策,每輛車補貼4萬元。預計實施3年,應可淘汰約30萬輛老舊汽車,提高政府產值約628億元,增加GDP約0.416%,排碳量可減少45萬噸,雖然1輛車減徵貨物稅4萬元,但整體銷售量因而增加時,可望使整體貨物稅稅收成長,對政府稅收有利。 且獎勵淘汰方案對消費者,可減少消費者實質購車負擔3萬至4萬元,並淘汰造成環境汙染的高齡車輛,創造更優質的生活環境。經濟相對弱勢的消費族群,可利用政府及業者的補助機會,換購優質產品、提升生活品質及行車安全。 在產業方面,汽車產業為火車頭工業,關連上下游產業涵蓋極廣,汽車產業的繁榮,將影響國家製造工業的興衰。這項方案可有效擴大汽車市場內需、提升國內製造業景氣、促進經濟成長並穩定就業市場。 公會強調,2009年政府實施減徵汽車貨物稅3萬元,雖然稅收減少60多億元,但對汽車產業帶來的實質效益產值增加108.6億元,整車產值增加213.9億元,可見獎勵老舊車輛淘汰可望獲得更好的效果。
【2012/12/17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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