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

行照免換 民怨公告不清


行照免換 民怨公告不清

公路總局:去年10月後逾期行照 可沿用

 
去年12月份到期的行照是否應更換,民眾怨政府沒公告相關準則。
交通部去年9月公告,今年元旦起自用汽、機車不用再定期換發行照,但有民眾反映,去年12月過期的行照,若不換照,怕因行照逾期被警方開罰,如果換發,豈不是花了冤枉錢,困惑地不知如何是好!交通部解釋,行照在2012年10月以後到期可繼續沿用,不會裁罰。學者指出,行政機關應公告可沿用免罰,避免民眾無所適從。報導.攝影╱孫崇軒
元旦起自用汽機車免換行照。圖為民眾在監理所辦理業務。
「到底該不該換呢?」新北市洪先生說,他的機車行照註明去年12月初到期,他擔心行照逾期,如遭到臨檢可能會被開罰。 

已停寄更換通知

洪先生本欲前往監理所辦理,但又聽說先前交通部已公告自今年1月1日起,汽、機車改為免更換行照,此時若再花150元換照,似乎又像冤大頭,查詢交通部網站也沒有相關解釋。
交通部公路總局牌照科表示,去年10月份起已停止寄送行照更換通知,但仍有少數民眾會因為作業問題收到換發通知書,不過去年10月逾期的行照,可繼續沿用,不必特地更換,各監理站員工也會提醒臨櫃辦理的民眾。 

「仍有改善空間」

牌照科指出,未來自用車輛新領牌照或辦理過戶、變更等異動登記時,公路監理機關仍會發放一張有效日期空白的紙本行照,做為車輛證明文件。
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,警政署已在去年11月發文公告,如臨檢時發現行照是在去年10月後到期者,不會真的開罰,請民眾不必太過擔心。台北市立教育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陳滄海指出,公路總局應公告去年10月後至今年初新法上路的過渡期,行照如果逾期該如何處理,以免民眾無所適從,行政機關仍有改善空間。 

【2013年交通新制】

1.汽機車駕駛行駛中不得使用手機、電腦等手持式裝置
2.取得駕照2年內的新手駕駛、無照駕駛、職業駕駛人的酒測取締值,下修為每公升0.15毫克
3.機車汽燃費改為每年徵收300元,比照汽燃費徵收模式改寄發繳費通知單
4.逾10年汽車減收第2次驗車費,小客車減150元、大型車減200元
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總局、《蘋果》整理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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